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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àng ㄈㄤˋ

正文・卯集下攴部共8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卯集下

攴部

8画

水

U+653E

放

匸

放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下 部首:攴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120頁,第12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469頁,第3字

標點整理本: 第416頁,第24字

古文: 匸
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甫妄切,音舫。《說文》:逐也。《小爾雅》:棄也。《書・舜典》:放驩兜于崇山。【疏】放逐。《左傳・宣元年》: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。【註】放者,受罪黜免,宥之以遠。

义又,《書・武成》:放牛于桃林之野。【疏】據我釋之,則云放。

义又,《禮・曲禮》:⽏放飯。【註】去手餘飯於器中。

义又,《左傳・昭十六年》:獄之放紛。【註】放,縱也。

义又,《論語》:隱居放言。【何晏註】放,置也,不復言世務。

义又,《孟子》:如追放豚。【趙岐註】放逸之豕。

义又,《博雅》:妄也。《玉篇》:散也。《增韻》:肆也、捨也。《正韻》:廢也。

音又,《廣韻》:分兩切;《集韻》:甫兩切;《正韻》:妃兩切,𡘋音昉 —— 同「倣」。學也。《玉篇》:比也。《類篇》:效也。《書・堯典》:曰若稽古帝堯,曰放勳。【疏】能放效上世之功。

义又,《周禮・天官》:食醫,凡君子之食恆放焉。【註】放,猶依也。

义又,《孟子》:放乎四海。【趙岐註】放,至也。

音又,《集韻》:分房切 —— 方,或作放,倂船也。《前漢・禮樂志》:神裴回若留放,殣冀親與肆章。

义《說文》从攴作放。放字原从攴作。

卷目:考證・卯集下 部首:攴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258頁,第2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1649頁,第16字

《前漢・禮樂志》神裴回若留放,殣冀親與肆章。

謹照原文與改以。

注解

〔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攴部。

〔放〕字拼音是fà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方、攵,五行属水。

〔放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攴( pū ),方声。本义是驱逐,流放。

〔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àng] ⑴ 解脱约束,得到自由⑵ 散( sàn )⑶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⑷ 驱逐到远方去⑸ 到基层去⑹ 发出⑺ 借钱给别人,收取利息⑻ 扩展⑼ 花开⑽ 搁、置⑾ 至

放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放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